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80%,其余部门可投资于银行存款、货币基金、债券等。亦可按约定以对冲为目的,配置金融衍生品。
信托资金投资于合同约定的股票、债券、基金、银行存款、国债逆回购、其他货币市场工具及港股通标的等。灵活配置仓位,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资比例可凌驾80%。全市场选股计谋克服了风格依赖,以量化模型为基础选股、择时、行业配置和风控。6个月或12个月关闭期,每周一只产物开放申赎,适合能够接受一定收益率颠簸的中恒久投资者。